依據“中國鍛壓協會章程”規定,根據工作需要,經理事會批準,中國鍛壓協會可設若干委員會,委員會分專業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,現就委員會管理作如下規定: 1. 所有委員會由中國鍛壓協會統一領導和管理。 2. 委員會需要制定工作條例,沒有會員,不收會費。 3. 委員會經費來源實行自負盈虧,必要時中國鍛壓協會予以支持。具體財務管理根據情況在各委員會的工作條例中規定。 4. 工作委員會的一切資產屬中國鍛壓協會所有。 5. 委員會被視為協會秘書處的一個行業工作部,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申請在民政部注冊。
依據“中國鍛壓協會章程”規定,根據工作需要,經理事會批準,中國鍛壓協會可設若干委員會,委員會分專業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,現就委員會管理作如下規定:
1. 所有委員會由中國鍛壓協會統一領導和管理。
2. 委員會需要制定工作條例,沒有會員,不收會費。
3. 委員會經費來源實行自負盈虧,必要時中國鍛壓協會予以支持。具體財務管理根據情況在各委員會的工作條例中規定。
4. 工作委員會的一切資產屬中國鍛壓協會所有。
5. 委員會被視為協會秘書處的一個行業工作部,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申請在民政部注冊。